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2010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自治区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
2010年6月5日至6月7日(每日9时至17时)。
二、资格复审地点
1、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实验室化验岗位、环境监测现场测试岗位及生态遥感监测岗位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自治区环保厅办公楼5楼6513号房间。
2、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环境信息、环境数据管理及环境数据监控岗位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自治区环保厅办公楼8楼6809号房间。
三、有关要求
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专业测试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包括公共科目加分条件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审合格者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空额依次递补。
四、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自治区环保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0471-4632082
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0471-4632106
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0471-4632029
驻自治区环保厅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471-4632238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日